一、游戏性质
侠客阵营和杀手阵营对抗,游戏采用杀光制。
二、游戏胜负判定
某一轮结束时,如果杀手或侠客其中一方全灭,则被判定失败。
在游戏任一时刻,如果杀手数量超过侠客数量,则判杀手胜,游戏结束。
只剩下一杀一侠投票的情况,判平局。
三、游戏角色
杀手
1.杀手的选择:主持人根据报名人数选择数名杀手。报名人数小于30人,杀手4人;30-36人,杀手5人;36人以上杀手6人。
2.发文:游戏期间,还活着的杀手每轮在晚20:00-21:00之间,将文章用杀手马甲发出,每文帖杀一名游戏人员(可帖杀参加游戏的任何人员)。
如果贴杀到地雷或飞毛腿,则双方同归于尽。
3.意外:若杀手因不可抗拒因素,无法在21:00之前发出杀文,需提前向主持人解释情况,由主持人在版面向所有游戏人员解释原因,并将发文时
限延长至第二天早9:00。若仍然无文发出,则视为无文死亡。
使者
1.使者的选择:主持人从报名人员中暗中选出1-2人作为使者,使者属于侠客阵营,不得向侠客阵营透露自己的身份。报名人数小于30人,1使者;
大于30人,2使者。
2.发文:使者在存活情况下,每轮必须发出一篇使者文,贴杀一名游戏人员。文章必须在该轮下午17:00之前发出,逾时算无文死亡。如果贴杀到
地雷,则双方同归于尽;杀到另外的游戏人员,则该人员直接死亡。
地雷(飞毛腿)
1.地雷的选择:主持人从游戏人员中暗中选出1人做地雷,1人做飞毛腿。地雷和飞毛腿属于侠客营,不得向侠客阵营透露自己的身份。
2.任何杀文(包括杀手贴,使者贴等)贴杀到地雷,则双方同归于尽;诈尸帖碰到地雷,无影响。除此之外,地雷或飞毛腿和其他侠客的功能相同。
3.地雷在第四轮杀帖发出后如果依然存活,则须发自爆贴帖杀自己。发帖时间为第四轮杀贴完全发出后1小时内。
4.飞毛腿有权利在前两轮的任何时刻发出飞毛腿贴,与一名存活的游戏人员同归于尽。除此之外,飞毛腿与地雷的功能相同(也需在四轮后自爆)。
3.4 侠客
1.除去杀手外,其他的游戏人员身份均为侠客。侠客中除去地雷,飞毛腿,使者外,其他人为普通侠客。所有侠客都有每轮投票和发诈尸贴的权利。
四、游戏进行
1.首轮杀手于20:00至20:30发出杀贴(后几轮为结果帖出来后30分钟内),到第二天晚上20:00为投票时间。参加游戏的所有人员必须每轮投票
(选出认为最像杀手的人)。投票时间为杀手发贴后到次日晚20:00点(论坛时间)。
2.代投规则:任何游戏人员均可以把自己手中的票交给其他游戏人员,让其代投或改票(发贴声明,QQ留言,短信等均可);也可告知主持人投票
对象,由主持人代投。除主持人外,任何游戏人员手中最多只能有2票(包括自己的票),多余的票无效。
3.如果出现到点同票的情况,得票数最多的两人同票,则同时死亡;若超过两人同票,则先达到最高票数的两人死亡。本次游戏的投票时间以论坛
时间为准,也就是说20:00:00的投票有效,从20:00:01开始所有的投票都不算,请喜欢踩点投票的众侠客和杀手注意!
4.诈尸贴。侠客被杀手贴中为死亡,但在当轮次日17:00点前,可写出诈尸贴,找出杀害自己的凶手。诈尸贴的对象必须是杀死自己的手,且要
指明杀手ID与游戏ID,如二者相吻合,则被诈尸的杀手死亡;如不吻合,则被贴中的ID(也可能是侠客,也有可能是其它杀手)失去下一轮投票权
。 诈尸帖的结果在当轮结果帖中公布(被诈的人无论正确与否都还有当轮的投票权)。有杀人权者不具备诈尸权。
5.诈尸贴的数量:当杀手剩余3-5人时,诈尸帖每轮2张;当杀手数量余2人时,诈尸贴每轮1张;当杀手剩余1人时,无诈尸贴。当同一轮次诈尸帖多
于诈尸贴数量的限制时,按论坛时间,先发的诈尸贴有效。
6.主持人宣布死亡马甲的身份要遵循以下原则:(1)杀贴或使者贴如果杀中地雷或飞毛腿,则当场宣布双方死亡,并公布身份 (2)飞毛腿贴发出后立刻宣
布双方死亡,并公布身份 (3)地雷自爆后立刻公布身份 (4)被杀贴,使者贴杀死的人,身份在当轮结束后的结果贴公布 (5)诈尸贴的结果在当轮结
果贴中公布。
----------
以上是游戏的基本进行,除此之外,投票请注意以下几点:
*投票必须到专用投票帖中,若要改变投票对象,不得编辑修改,或删除,必须跟帖说明改票
*每名游戏人员不论生死手中最多有2人的投票/改票权
*游戏期间累计两次不来投票的,视为自杀
*投票应明确票的归属,或跟票,不得设前提
其他注意事项:
1 除代发杀贴外,杀手之间不可混穿杀手马甲。
2 不允许任何人注册使用可混淆视听之马甲(即类似参加游戏ID)
3 特殊职业(杀手、使者、地雷)不可兼任,使者之间不得透露身份、互相联络。
4 任何杀帖(包括杀手帖、使者帖、诈尸帖、自爆帖)一旦发出,其帖杀对象不可修改,文中必须出现帖杀对象并死亡。
5 文章要求。字数要求:杀手帖、使者帖、自爆帖每篇不少于1000字;诈尸帖每篇不少于800字,否则判定帖子无效。发帖之后不得修改帖子的任何内容,否则判定该贴作废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发帖者可以跟贴说明,或通知主持人代为修改。除诈尸帖外,所有游戏帖子需要在文章中出现被贴杀对象(或自爆对象等),并要求明确死亡。如果出现使用带有暗示或不确定的语句表明对象死亡的情况,主持人可判帖子作废。主持人宣布帖子作废后原作者均可重新发帖,重发的帖子要求和原帖内容不同,并且必须在法定发帖时间内。重发的帖子如果再被主持人宣布无效则发帖对象死亡,立刻公布身份。对于诈尸帖,除了满足字数要求以外,诈尸对象要在文中出现并死亡,可以使用带有明确暗示的语句表明对象死亡。诈尸帖不合要求被判无效以后也可以重发,原则上不要求重发的内容和原帖不同,可以修改原帖达到标准以后重新发出即可。
注意:因主持人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及时宣布帖子作废,导致发帖者没有足够时间重发的情况,主持人可在不影响游戏进程的前提下酌情延长时间。
游戏精神:
★文章是游戏的最高宗旨,杀手和使者均不应故意逃脱发文的责任(即故意无文死亡)。
★游戏只能主持人宣布结束,严禁带有人身攻击性质或者是逼迫性质的言语。
★请勿在游戏中发誓。游戏中一切行为与平日无关,请各位大侠分清,猜测期间,言语分量请自斟酌。
★规则如有错漏,主持人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★对违反游戏精神的,游戏结束后将给予处罚。
感谢rimururu提供规则。

庸雄 最后编辑于 2009-07-09 19:09:56